解救「卡奴」!?
三合一選舉結束後,本以為台灣會回到讓人感覺稍微輕鬆點的氣氛,沒想到因為陳水扁先生的閉門思過 (一閉就是一個禮拜,看來我們也不是那麼需要有人在大位上來治國嘛!),每天新聞媒體報的就是各式接班、卡位、合併等政黨鬥爭新聞,實在讓人很難進入迎接聖誕節及新年的心情。在這麼多新聞裏面,除了支持老師們上街頭的訴求外,另外有一項引起了C子的注意,就是所謂解救「卡奴」的事件。
每天如此之多的新聞,排山倒海地湧向人民,有多少真的是值得注意、與大家息息相關的新聞,但卻因為內容太過複雜,光是三兩分鐘的新聞報導,實在是說不清楚;但是報紙又稍過凌亂,東一篇西一篇的,應該有許多人像C子一樣,只知有其事,但卻不真正了解。因此每到此時,C子就會開始做功課,蒐集有關資料,然後整理成一篇自己看得懂得文字 (就像之前的任務型國代選舉一樣)。以下,就是C子針對這次解救「卡奴」事件的整理。
事件:因為台灣的卡債問題太過嚴重,已經從金融問題變為社會問題,再燒回金融市場,立法院想修改銀行法,要求信用卡、現金卡兩者的利率,與存款利率之間的利差,不能超過 10%.... 依目前銀行1年期存款利率約在 2% 來看,兩卡的利率未來可能會成為 12% 左右。所要修改的是「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經營貨幣市場業務或信用卡業務之機關,應經中央主管機關之許可;其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提案立委: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費鴻泰、丁守中、侯彩鳳與黃昭順等人,另外立委謝國樑好像也有提出其版本。
原由:20 年來,信用卡在台灣普遍到不行,近五年雖然信用卡被現金卡搶去不少鋒頭,但兩種卡產品互相輝映,一檔接一檔的向年輕人推出各種借錢新產品。「免年費、不要錢、只要會呼吸就能辦卡」、「借錢是高尚的行為」... 這些行銷術語統統都是銀行發明的。銀行無所不用其極的推銷卡,誤導台灣消費者的理財觀念,讓很多年輕人還沒出社會就滿身債務。
台灣信用卡「總」發卡量已達 4,500 萬張 (根據金管會評估,目前信用卡「有效」卡數 + 現金卡卡數 = 3,000 萬張),也就是把全台灣每個人算進去,連出生的嬰兒都算,平均一人有 1.96 張信用卡。現金卡動用卡量是 367 萬張 (雖然比去年少了 7 萬張,但這也是銀行開始踩煞車的結果)。到 94 年 8 月底為止,信用卡循環信用放款達到 4,800 多億元,加上現金卡放款餘額 3,100 多億元,兩卡全部放款逼近 8,000 億元,如果再加上其他個人消費性貸款,這些「沒什麼擔保品」的消費放款高達一兆四千億元。其中有約 1/3 是在最近兩年內「衝刺」出來的。現在,台灣有上百萬的所謂卡債族,正在被高利息的卡債壓的喘不過氣,憂鬱自殺悲劇一再上演。
案例:
01:一對祝姓夫婦的兒子以卡養債,刷爆 20 張信用卡及 5 張現金卡,欠銀行近 300 萬元。祝媽媽說:「兒子退伍後,每份工作做不到兩個月,平均收入僅 2 萬元,不了解為何銀行一直核發卡,讓兒子以卡養債,最後銀行發文說債務委外處理,讓我們一家活在暴力陰影下。」 立委徐中雄表示,銀行浮濫發卡,徵信過程過於鬆散,才會出現一個無固定收入的人,卻擁有高達 25 張卡。
02:從事小吃業的林小姐說,她與丈夫月入 12 萬元,但是以卡養卡,累積到 770 萬元債務,每月最低應繳金額近 18 萬元,打電話去問是否可進入協商機制,得到的答案卻因為她們是「正常還款戶」,排除協商大門之外,最後只能東借西挪,債務壓得夫妻倆喘不過氣來。
政府做了什麼:翻遍報紙,好像找不到什麼關於政府面對這個大大的社會/金融問題的處置措施,大概是因為之前太不關心這個議題了吧?所以就算有,也沒有注意到。當然雙卡使用者自己也可能有錯,可是銀行為了賺錢而「浮濫發卡」的現象,政府在哪裡呢?金管會前不久還宣稱「台灣只有四十萬人有卡債問題,不用擔心」,但這個數據連銀行自己也不敢相信。
後來從網路上找到了政府針對這方面的措施,金管會銀行局 (就是以前的財政部金融局,現在隸屬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對銀行現金卡實施「三五八」分級管理制度,凡逾放比超過 3%、未達 5%,銀行局會發函要求限期改善;逾放在 5% 到 8% 者,會被糾正,並限期三個月內改善;逾放比高於 8% 者,將被勒令停發現金卡 。另外,銀行局有請銀行公會規範現金卡融資採「單利計息」方式,取代過往的複利計息,這樣借款人只要不再新增借款,利息支出原則上不會增加。
(根據財訊月刊11月號報導,為避免被盯上,各發卡銀行都拚命打呆,降低逾放比,今年 8 月揭露的逾放數字,經過各銀行的「努力」,已初步見到成效,現金卡逾放比超過 3% 剩下北商銀、寶華、日盛三家,信用卡逾放比超過 3% 的則剩下華南、南企、復華、日盛四家。)
還有今年 4 月時金管會宣布,5 月 1 號開始,不管是電視、廣播、戶外看板,將通通禁止現金卡廣告 (當時華南銀行經理高榮成被訪問時還說:「當然還是會繼續推現金卡業務,只是用其他合法的通路,比如說是平面宣傳,或者是電話,或者是網路.. 來進行我們的業務。」)。另外金管會也有強調 (強調而已),如果銀行催收欠款涉及暴力脅迫,小心會 (但不是絕對會) 以檢肅流氓條例提報;另外想辦現金卡,可以,但只要單張卡額度大過 20 萬,或是手邊現金卡超過 5 張或總額超過 100 萬,就必須檢附財力及薪資證明。
以上皆為政府針對現金卡的管制方法,那麼信用卡方面呢?待查。
三方說法:
提案立委:
立委丁守中強調,在野黨也不願走上修法一途,以立法手段限制銀行利差,但因為銀行發卡浮濫,造成現今每個月都有超過 5 萬人面臨信用破產危機,生命線更有 1/3 以上都是被卡債逼得快活不下去的年輕人的求救電話,為了台灣的未來與下一代生活品質,如果銀行無法自律,國民黨只好透過他律,立法限制銀行利差所得。
立委徐中雄說:金融局和銀行局都站在銀行的立場,政府只是保護財團邪惡勢力的共犯結構,銀行局一再聲稱自由利率不能限制,那為什麼民法可以因為避免傷害人民,而規定20%的利率上限,卻不能立法強制信用卡卡債利率?銀行局長曾國烈只是站在銀行業者的立場反對修法。欠錢還錢,天經地義,但如果其中有一半以上是利息,就很不合理。
立委費鴻泰也強調,高達18%以上的重利,壓得 40 多萬年輕卡奴透不氣來,始作俑者就是銀行徵信不良、發卡浮濫,國民黨團提案限制利差,是不得已的作法。並要求銀行業者放寬門檻,把協商 (就是銀行協助持卡人解決債務的協商) 成功率從15%提高至30%,並承諾不將債務委外處理形成暴力討債,「如果上述兩項要求做不到,只有立法一途。」
金融業:銀行業者說,若限制雙卡利差法案過關,銀行勢必緊縮信用卡、現金卡業務,將出現一票可憐的卡奴被斷頭,整體放款規模將減少 3000 億元,緊縮幅度超過 40%,不利消費者向銀行借貸,更不利經濟景氣。 一旦消費金融放款緊縮 3000 億元,銀行將被迫加強催收、大舉追討卡債,一時周轉不靈或還不起錢的卡奴將更有增無減;而且未來銀行僅剩 3% 至 5% 的空間可控制呆帳風險,那麼信用卡可能恢復收取年費、取消免費福利措施,並針對信用不佳者要求提前還款、停卡,「信用邊際」客戶可能被迫轉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
金融業認為:如果法案過關 -> 銀行利潤減少,會大幅提高信用卡、現金卡帳單的最低應繳比率 (例如從原來每月得繳 2% 提高到 15%) -> 立刻會有 50 萬到 75 萬人會因為無法負擔每月最低需繳餘額,於是從原先的社會邊緣人變成立即破產 -> 這些人倒的錢造成銀行呆帳約有 500 多億元,會造成銀行的連鎖系統性風險,估計有超過 10 家的雙卡發卡行會受影響,嚴重的甚至可能倒閉,估計有 4 萬名銀行及消費金融事業員工工作不保。
同時中國信託商銀副董事長羅聯福也表示:造成台灣卡奴現象,並非全為年輕人的奢華,主因應是近幾年台灣大量失業人潮,以卡養債的結果。他也承認銀行在發卡廣告與惡性競爭上,確實有做錯的地方。
政府單位: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表示,銀行信用卡、現金卡成本估計約 12% ~ 13%。如果雙卡利差不能逾10個百分點,以目前存款利率 2% 來看,雙卡利率上限只能到 12%,幾乎只能打平成本。他還表示,「台灣金融市場自由度退化,國際評等機構可能將台灣降等。不僅台灣,很多銀行業也可能因此被降等」。
銀行局則認為,現金卡與信用卡表面上利率相當高,但實際上仍無法涵蓋各項成本,更無所謂「暴利」;一旦立法院通過限制信用卡、現金卡循環信用利率利差,更將產生諸多重大衝擊,包括:使我國金融市場自由度退化,國家信用評等被調降;多家本國金融機構將因業務及獲利大幅縮減而面臨信用評等被調降的危機;降低外資投資意願。
法案發展過程:
12/08 主張利差不得逾 10% 的國民黨立委們,上午在立法院召開「信用卡債務協商機制的有效性公聽會」。
12/08 銀行公會緊急召開卡債協商機制說明會,承諾在一周內提出解決民眾卡債問題的辦法,晚間銀行公會更進一步提出五大訴求,包括:
一、一周內提出成立「新債務協商機制平台」時程,強制債務協商成功率由目前 15% 提高至 30%,最終達 50% 目標;
二、還款困難債務人,銀行依實際狀況減輕利息負擔;
三、「無充分還款能力」的正常還款戶,也納入協商平台,例如銀行發現卡戶以債養債、以卡養卡,就必須接受申請協商。
四、要求所有銀行採取「差別定價」計息方式,如信用較好者適用較低利率,例如花旗銀行信用卡循環利率從 12% 至 20%,中信銀、台新銀行及中華銀行也有類似差別定價產品;
五、銀行應嚴格遵守金管會規定,嚴禁暴力或恐嚇討債等不當催收行為。
12/09 立院今日原訂審議「銀行法第47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限制銀行信用卡、現金卡循環利率和一般存款利率的利差不得高於10%,但因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尚未完成朝野協商簽字,而國、民兩黨團也未動員表決,民進黨中央政策執行長柯建銘在朝野共識上緊急撤簽,全案臨時叫停。在國民黨立委徐中雄建議下,全案交由立法院長王金平協商,今天暫不處理。
徐中雄還表示,銀行業者已同意考慮放寬卡債協商展延還款條件,也同意根據信用評比決定利率,因此本案暫不處理,也希望發卡銀行拿出誠意,否則不排除隨時通過本案。
我要說:
如果你問我,對解救卡奴、修改銀行法47-1這事兒有什麼看法,我會說:銀行業者、卡奴、政府都得打屁股。
12/10 聯合報社論有一段說的很清楚:「該仔細想想,這位小姐的負債為何會變成這麼大。如果像地下錢莊的高利貸,最初借很少,但利上加利,本利和很快就變成很多倍而承擔不起,那確是高利率害的。但信用卡利息不過 20%,即使利息都不付而且每個月都加入本金算複利,也要大約 42 個月本利和才會加倍。因此欠卡債欠到很大的人,多半應非利率太高所致,而是太容易借到錢而不知節制,甚至是一直借到連利息都繳不起才不得不停止。對後面這種人而言,若當初利率只有一半,其最終負債反而可能會多一倍。立委的善意很可能使他們的負債更大,結局更悽慘。」
這是指出了問題的持卡人,覺得說的真是一針見血。一開始可能只是覺得能夠先花錢、自己卻不用先拿錢出來很好,或是能立刻轉到錢來擋一擋很方便,但是接下來呢?如果自己沒有能克制,或是還是需要錢、現金卡總比高利貸好... 就這樣以卡養卡,突然有一天,卻發現自己已深陷欠債泥沼、不得脫身。你說,這樣該怪誰?如果是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根本還不出錢也就算了,因為這種人就算不是利用雙卡,也會找其他的方式;但是那些因為缺乏自制力的持卡人呢?難道在申請卡時,他們會不知道循環利息有多高嗎?抱著僥倖心理過一天算一天的那種持卡人,真的怪不得別人。
至於發卡公司們,據報載:「外資估計目前信用卡信用損失率高達 8%,現金卡甚至超過10%,如果再加上經營成本5%到6%,銀行支出已超過15%以上,雙卡的利差空間頂多5%。但現在呆帳奇高 (「三五八」分級管理制度跑到哪裏去了?不是多半發卡銀行都將愈放比降至 3% 以下了嗎?),主要銀行透過雙卡能獲得的利差利潤,大概只有 2% 到 3% 左右。」俗話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如果生意這麼難做、如果利潤這麼少、如果風險那麼高,銀行們為何還搶破頭要拼命推銷雙卡業務?這麼委屈就不要做了嘛!
何況所謂的經營成本,應該有非常高的部份是花在促銷上面吧?像以前的 George & Mary 卡,每天電視廣告打到不行,羊毛出在羊身上,那麼高的廣告費用若是去除,所謂的經營長本應該至少可以下降好幾個 % 吧!?還有自從今年 5 月 1 日開始,規定不得在電視、廣播、戶外看板上座現金卡廣告,請問這樣發卡銀行們有沒有調降欠款利率呢?(其實一直到現在,其他卡不清楚,但是發行 George & Mary 卡的萬泰銀行還是有做很多電視廣告,只是將內容很矯情地轉成要持卡人「謹慎用錢」之類的訊息,但骨子裏還不是換湯不換藥?)
外商麥肯錫顧問公司說:「由於利差被限制,銀行未來也不敢再借錢給信用不好的客戶,變成只有好客戶會借到錢,這代表整個社會的「信用大幅緊縮」,最終的結果,是影響國民所得。(影響應該是對國民消費吧?)」這樣說來,銀行目前算是好心,肯借錢給信用不好的客戶嗎?如果明知對方信用不好,但卻還是願意借錢給對方,若產生呆帳是誰該負責?信用不好 = 還錢可能會出問題,但還是要借錢出去,然後再針對這些早就知道是信用不好、現在還錢有困難的人們,拼命要求人家還錢,甚至還訴諸於暴力脅迫來催收帳款,這是怎樣的好心?根本就是披著羊皮的狼!
如果銀行真那麼好心,為何不在調降利差為 10% 後,暫時不要先提高信用卡、現金卡帳單的最低應繳比率,或是逐步地提高?只要不提高,就不會有什麼「 50 萬到 75 萬人會因為無法負擔每月最低需繳餘額,於是從原先的社會邊緣人變成立即破產。」也不會有倒的錢造成約 500 多億元的呆帳,更不會有什麼「造成銀行的連鎖系統性風險,估計有超過 10 家的雙卡發卡行會受影響,嚴重的甚至可能倒閉,估計有 4 萬名銀行及消費金融事業員工工作不保。」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就是銀行不肯調降自己的獲利比率嘛!已經賺了這麼多台灣人的錢了,這些銀行還要怎樣?難道連一點社會責任都不肯負擔嗎?更何況又不是叫他們不要賺,只是賺少一點來共體時艱啊... 而且若他們能少做些廣告,說不定成本還能降低不少 % 說。
為了賺錢,銀行可以發卡給沒有還款能力的學生,或是核給持卡人超出其能力可負荷的額度。為了誘使辦卡的人多刷卡,銀行不惜砸大錢買下廣告黃金時段 (直到不被准許或是改變廣告內容為止),灌輸持卡人「借錢是高尚的」,扭曲了年輕人的消費價值觀。正如消基會所說:銀行自己浮濫發卡卻雨天收傘,對持卡人始亂終棄,根本沒有盡到社會責任。結果到現在,立法院出面來要斷他們的大財路,他們才慌成一堆,急著想要處理... 甚至還祭出了一堆經濟大道理。這些爛東西,要不是他們一開始就浮濫發卡,今天怎麼會搞成這樣?還有臉在那振振有辭。
業者幫自己說話也就算了,政府單位呢?銀行局還一直在那邊強調,什麼法律不得干預自由市場,修訂利率差會助長地下金融,什麼發卡成本多少多少,法案通過後,發卡銀行就只能打平成本 (意思是發卡銀行們就會無利可圖?),還拿一堆數字出來嚇大家,根本就是不想涉入去幫忙解決嘛。不論到底是誰錯,擺明了現在就有那麼大的一個社會問題,金管會怎麼能視而不見呢?若是立委們的提案不可行,那金管會有沒有什麼替代方案可以解決這個立即的大問題呢?當然金管會有提出管理措施,可是很明顯地,要不就是他們的措施無法保護到小民,要不就實施的不夠徹底;政府單位究竟是站在誰那一邊啊?不是應該是人民的公僕,凡事為人民著想嗎?
而且別忘了,我們還有所謂的「財政部」啊.. 他們並不是像監察院一樣地沒有在運轉,也不是每天只在那插插花、寫寫字罷了;除了每天猛逼小老百姓們繳稅之外,他們才是主要制訂金融政策的機關啊,為什麼都放給金改會?陳水扁政府搞的各部會機關權責不分,最後影響的是小老百姓本身啊~~ 另外還有破產法,都已經到經濟這麼爛的時候了,每天都有人在宣告破產,我們的政府對於破產人的監督與輔助有什麼?光看法律條文也搞不清楚.. 不過只要想想香港鍾鎮濤,就應該有點概念的吧?所賺的錢有多少要拿去還債?在這些方面,我們的破產法是怎樣,有誰知道嗎?
去年金管會的施政改況報告裏就有說:本國信用卡和現金卡的逾期帳(放)款比率雙雙走滑,前者自 6 月底之 1.05% 降至 12 月底的 0.51%;後者則由 5 月底的 2.84%,降至 12 月底 0.63%。如果真照金管會所說,台灣的雙卡業務這麼沒問題,那麼今天就算雙卡利差降低為 10%,也不應該有太大的衝擊才是啊!?怎麼不同狀況就說不同的話,這樣是負責的政府機構嗎?人民該怎樣去信任政府呢?
還有政府要求發卡銀行們承諾不將債務委外處理形成暴力討債,這做的到嗎?多半只是說出來爽而已吧?今年下半年起,因為「三五八」分級管理制度的期限由六個月轉為三個月,雙卡銀行的「嚴冬」因此提早到來,各家銀行打呆帳打到手軟,大型銀行賺 200 億元,呆帳就打掉 100 億元;小銀行沒能力打呆帳,只好把壞帳賣掉出清。當小銀行賣出壞帳時,能確保對方不會運用暴力手段去討債?到時可能因為對方不屬於金管會銀行局所管理的發卡銀行們,當然金管局也管不到對方是用何手段去討債。所以說了也是白說,不是嗎?
在第一次金改時,不是就已說過當時台灣金融體系發生問題的主要原因為何嗎?其中第二條就是:「民國 80 年起,為因應自由化政策,開放 16 家新銀行及 14 家新票券公司的設立,各金融機構為了業績及市場占有率,紛紛以激烈競爭手段爭取客戶,影響金融機構之資產品質。 」當時的結果不就是政府編列了 6,000 多億元的 RTC (金融重建基金) 來幫銀行打銷呆帳.. 錢從哪裏來?當然是人民的血汗錢啊!銀行自己惡劣競爭、胡亂管理所搞出來的呆帳,竟然由人民負責幫忙收尾!現在呢?很明顯地,各家發雙卡銀行又在「紛紛以激烈競爭手段爭取客戶」,難道這樣不會又「影響金融機構之資產品質」嗎?
說實在地,拎北已經付過一次錢來打消銀行呆帳了,還會怕第二次嗎?既然問題已經變成社會問題,乾脆重新洗牌,大家重來一次。這次就算有問題,跑出來的呆帳也不過 500 多億元,如果 2100 全民開講所說為實,政府每年浪費在莫須有的建設上就有 1000 多億元,那麼再多個 500 億元也不算什麼... 只是更幹一點而已,照現在幹的程度來看,再多一點也沒差啦。
結論:台灣消費者的雙卡債務爛攤子,其實緣於社會各種半調子機制:管理法源不足、銀行業和消費者同樣不夠自律;游走法律邊緣的各種委外代辦公司也是辦卡拆爛汙的能手,卻不見有效管理。不過,現在銀行業呆帳已經滿到頭頂,不管立法院這種提案能否過關,銀行業在解決呆帳問題之後,得要好好自律,別再惡性競爭下去。
台灣有著最不夠自律的消費者、最懂行銷牟利的金融業者、以及最粗糙的法令規章。現在一堆消費者已成為卡奴、金融業者對雙卡業務因為有利可圖而不願放棄,兩者都改不了,那還剩下什麼呢?當然只有修改最粗糙的法令規章一條路。其實看起來也不用真的修法,只要做勢要修法,逼著那些貪婪的發卡銀行們也只好乖乖的退一步、並想辦法來一起解決問題,目的大概就達到一半了。當然最終修出完善的法令還是必要,只是或許無需由法令來設下利率的限制,以免干預市場自由經濟:
『只要能落實規範讓銀行不再浮濫發卡,對發卡條件嚴格把關,並控制信用額度;主管機關作好教育宣導,叫銀行把借款成本及後果對客戶講清楚、並嚴密監視銀行不當的推銷行為;當然民眾本身也得有覺醒,以債養債只會讓自己陷入無止盡的還錢深淵,同樣的,過度擴充自己的信用也不容易有好下場。』
當然之後整件事會怎麼結束,政府是否真的有決心有魄力為人民著想,發卡銀行是否願意比較不那麼貪婪不那麼鴨霸,人民是否真會更謹慎地處理理財事務... 這些,雖然C子並不樂觀,但也只能騎驢看唱本,走著瞧囉。
資料來源:聯合報 / 民生報 / 經濟日報 / 蘋果日報 / 財訊月刊 / 立委徐中雄網頁
相關連結:卡奴站起來
Comments
我只能說銀行不是慈善事業,但是台灣人很奇怪,不管是哪一行,外國可以正當玩的把戲,拿到台灣,一下子就變得很齷齪,馬上就玩臭了。銀行業的亂象絕對是銀行自己搞砸的,尤其是一些阿撒布魯的銀行,完全不懂風險控管,只想一味海撈一筆,最後就是大家都輸一屁股,真正會玩的人都已經賺飽收山了。
Posted by: cindy | December 11, 2005 07:48 PM
唉
台灣的電視新聞可以有C子十分之一認真,我們就不用每天看民進黨諸公在哪裡玩權力大風吹囉
為了避免諸多麻煩跟狗屁倒灶的事情加諸在我身上,沒有申請任何可以預支金錢的卡片真是正確的抉擇。
Posted by: 杜生之 | December 13, 2005 01:37 AM
台灣辦卡的風氣太可怕了
以卡養卡 最後吃不了兜著走
政府一直採取駝鳥心態 對於這方面坐視不理 最後吃苦的是人民
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Posted by: bpan007 | December 15, 2005 01:30 PM
cindy,
所以我說,完全不懂台灣人.. 如此的聰明,但卻又如此的短視
銀行當然不是慈善事業,只是像這樣公然的表現出貪婪狀,實在也是少見的吧?
現在銀行方面釋出的所謂善意,說要將信用卡消費每月最低應繳金額提高至10%..
為甚麼我的直覺並不覺得這意有多善呵..
杜,
我跟你差不多,我的信用卡也只有兩張,一張使用一張備用
我實在討厭我們的媒體,最近老報一些無聊政黨鬥爭新聞
真正人民需要知道的新聞在哪裡?
例如若是沒有抗爭,台灣有關wto的報導有多少?
算了,我跟你一樣,都已經罵到沒口水了。
bpan,
其實台灣和以卡養卡一樣的方式以前就有,就是以會養會
以前有許多人在需要錢時,就起個或標個會,然後再以會養會
現在這樣只是由會轉成卡,年齡層也都降低了而已
你說的沒錯,政府鴕鳥心態真是表現在太多方面了
所以我總是覺得很無奈.. 有點羨慕你跑去流浪說,就不用每天看這些垃圾事了
Posted by: c- | December 19, 2005 12:07 AM
我覺得很奇怪, 好像沒有人講教育部? 可能大家會覺得亂七八糟, 干教育部啥事? 我不知道到底現在的年輕人在學校學到什麼, 我自己學會計的, 說實話, 學校並沒有教個人理財. 不是講投資喔, 只是怎樣不要亂花錢而已, 很可惜的, 不只是年輕人不是很清楚, 父母親也不是很清楚.
因為國情的不同, 美國人不辦信用卡不行, 因為那真的是累積信用, 一直用現金交易的人想借錢會借不到, 因為"沒有信用等級". 所以美國會跑出很多"教你理財"的專家們, 比台灣早很多.
並不是在推薦"富爸爸"理論, 但是如果從小開始就訓練財商, 長大就不容易被錢左右. 如果不能這樣教小孩, 至少, 教他們記帳. 我能推薦的就是何麗玲小姐. 從小被要求記帳, 直到現在還是沒斷過.
台灣的資訊非常氾濫, 但是似乎民眾往往是很被動的接收綜藝化新聞的消息, 然後一古腦的向某個地方衝去. 於是會出現提款機詐騙, 然後沒用過提款卡的高官要求每次提款不得超過三萬元. 想一想真是荒謬.
與其要求銀行改革, 不如從改革自己開始吧, 就像C子一樣, 去把事情搞清楚, 即使不能成為達人, 至少不會成為蠢人. 舉例來說, 沒有人說不要投資股票, 但是在投資之前, 請先搞清楚那在幹嘛.
C子好久不見, 我回台灣工作了, 你們倆夫妻要保重身體喔.
Posted by: 長男 | January 19, 2006 10:16 PM
真的好真的好不見,凱凱,好嗎?
回台灣工作是好事啊,以後就能較常看到你的文字了吧..
我大學也是唸商的,可是大概很少會有這樣沒金錢概念的商科學生吧
可是就算不會理財,我還是覺得搞垮自己信用跟會不會理財沒太大關係
這根本就是一個基本價值觀,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之事,不知道為什麼現在會變成欠錢的反而一肚子委屈
當然我很不爽這些發卡銀行們,但欠卡債的人們也真該檢討
一開始借錢就應該知道借來的遲早要還,也被告知利息多少怎麼算,應該有多少能力才借多少
哪有輕鬆借錢來用,然後再來唉說還款負擔太重
你說的對,與其要求無能的政府或貪婪的銀行,大家應該檢討改革自己,真的。
我和我先生都是明知健康重要,但卻假裝忘記的那種人
看了你說的那個28歲前同事的故事,也覺得很慚愧
沒關係,新的一年新希望,大家一起來努力,都要好好愛惜自己!
新年快樂... 有機會要常來走走喔。
Posted by: c- | January 30, 2006 04:32 PM
謝謝你到我的日記打氣, 一直想弄個BLOG出來卻很沒勇氣(其實是懶):P
"誠信"這兩個字在現在的年輕人聽起來似乎是上個世紀的事情吧, 我猜. 一直到最近幾年, 美國發生多次的假帳事件, "誠信"才似乎又回到大家的腦海裡.
最近最火的應該是號稱"日本比爾蓋茲"的堀江貴文因為假帳被逮捕的事情. 我們可以發覺由資本主義的極端所產生出來的弊端. 想想看, 33歲, 身價超過200億台幣, 他的行為被年輕人視為英雄, 即使他被逮捕了, 仍然有不少年輕人為他打氣鼓勵.
很可怕. 未來台灣可能也會歩上這條路.
啊, 我又講得太嚴肅了. 你們一定要好好照顧身體, 否則以後賺的錢就是來補身體的. 失去可以自由自在旅行的健康, 不只是對你們, 相信對大家都是很大的打擊吧.
新的一年裡, 祝你們, 也祝你們的家人朋友順利平安, 財源滾滾來!
Posted by: 凱凱 | February 3, 2006 12:29 AM
凱凱,
趕快轉去蕃薯藤的樂多吧,我覺得他們的介面很好用呢
今晚我才看了兩本日本漫畫叫*17歲*,看了真的很不舒服
是講一群17歲小孩綁走一名17歲女孩的可怕故事
如果連最基本的對錯都無法辨別,連他人的生命跟自由都不尊重
還講什麼誠信?
我想台灣很大的一個問題就是家庭教育已經淡化消失了,所以小孩子們會帶著扭曲的價值觀長大
如果問這些家長們都在幹嘛?或許我們也可同時罵罵政府 - 把經濟搞得那麼差... 還有教改.. 還有還有
唉,真要講嚴肅一點,實在是令人對未來沒太大期待
不過沒錯,無法治國平天下,至少把自己搞好
健康真的真的很重要,你也要保重
也祝你能有個美好的一年,平安如意,不要對自己太過嚴格喔!
Posted by: c- | February 4, 2006 12:15 AM
從杜子那邊連過來,這篇討論算是比較公正的。c-cat的文章寫得很精闢仔細。
在台灣認識的一些人背上卡債,很多都是賺五毛就花一塊的,在衣食娛樂上無謂的消費,最後怪罪銀行時卻沒想過自己做的事情。
也有朋友信用卡利用得很好,可利用點數換免費機票到處旅行,這其實真的是家庭環境教育和自制影響的大問題。
Posted by: sang | March 15, 2006 10:37 AM
差鷥
Posted by: hecheng | March 16, 2006 08:24 PM
sang,
就因為我也覺得我比較公正,所以上次在蕃薯藤看到一個投票時,想了半天也不知道怎麼回答。它問的是:卡奴問題是誰最有錯?答案只有三個:政府、銀行或卡奴..
這真叫我回答不出來。每個都有錯,但誰錯最多?很久的後來之後,終於決定是銀行最錯。這本是自由市場上的金融貨幣,也不能由政府完全控制;人民縱然沒有自制力,但若沒那麼容易借到也就沒辦法.. 是銀行太惡劣說~
你說的也很對,凡事都是看人吧.. 不過為什麼這些鳥東西到了台灣就都變質了呢?
Posted by: c- | March 22, 2006 12:42 AM
救救卡奴,不要再有人燒炭了,如果您認同,請努力推薦。
如果不認同,請祝福,謝謝了!
http://www.cite.com.tw/lib_1BE009-1.php
Posted by: 錢不要亂還 | March 27, 2006 08:05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