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癖
C子一向就是個有點龜毛的人,各式各樣的私人小習慣控制著她的生活,不過她以為這些都只是『個人比較 particular』而已;若是說到怪癖,C子就有點不太確定了... 究竟龜毛的小習慣跟怪癖之間,有甚麼不同呢?最近網路上許多人都在寫自己的五個怪癖,被『貼』到的人(也就是被點名的人)就寫篇自己的五個怪癖,然後再點名其他五個人繼續訴說他們的怪癖。不知道到最後會不會有善心人出來作個怪癖統計?說不定到最後會發現自己的怪癖其實並不怪,原來有那麼多人跟你一樣... 只是大家對自己的所謂怪僻到現在才出櫃而已?
於是C子用力的思考了一下,終於歸納出幾項自己覺得大概可算是怪癖的習慣:
1. C子常會有『囤積』食品的習慣,並不一定買來立刻要吃,而是準備好若是想吃就立刻有的吃;有時就算放到過期都沒吃也沒關係,至少在過期之前,知道自己隨時有的吃是很安心的感覺(聽起來好像她小時候被餓過頭了似的.. 沒這回事)。她不在乎別人拿去吃,可是她。最。忌。諱。別人把東西吃光,而且沒說一聲就吃掉最後一份/一點,然後也沒立刻去補貨.. 這樣她就會氣得跳腳、立刻翻臉。這樣算是怪癖吧?明知只要再買就有,可是一旦發現她買的最後一罐健怡可樂被喝掉了,或是買的最後一塊蛋糕被吃掉了.... #$%^&*(!@ 只有翻臉一途了,真的。
2. 雖然C子很沒有時間觀念,生活步調也慢的可以,多數時候她連錶都不戴,可是她對鐘錶上顯示的時間正確與否,卻有著她的白痴執著。家中的每一個鐘:鬧鐘、時鐘、錄影機音響微波爐答錄機ipod等等上的鐘,全部都得是正確的。只要一不小心停電,C子就會在電來了的時候立刻打117報時台,一一把所有的鐘上的時間調到中原標準時間才放心。就連電腦上的時間她也得跟某種標準時間 (如美國海軍標準時間)對合才行。這大概是一個對時間沒有概念的人的補償情結吧?
3. 還有一件無聊的事是C子很在意的:溫度,不論在哪,C子很喜歡隨時能知道現在幾度。她會每天上網看不同地方的溫度,例如媽媽那裡今天幾度、例如正在下大雪的地方今天幾度、哪個地方每季平均溫度、歷史上最低最高溫是幾度。她還在家中不時就望望溫度計跟濕度計,如果覺得有差,她就會用兩個溫度計來決定正確的溫度(像她的窗口現在就放著三個溫度計.. 因為前兩個溫度計無法同意對方所測出的溫度,C子只好請出第三個溫度計...)另外室內跟戶外的溫度差也很有趣,所以她會裡外測來測去,並不是為了要出門,只是為了想知道。當然她的溫度 obsession 也是有限度的,當窗外三個溫度計都不同意對方的溫度時,C子還不至於要放出第四個溫度計... 三個溫度計的平均溫度已經夠了~ 能夠駕馭過與不及的道理,這一定是成熟的表現,C子有點得意的想著。
4. 有很多人對於東西的正或歪或次序從來不在意,但龜毛的C子不是這樣,她會喜歡許多東西都正正的或照次序排好她才滿意。像是畫一條線、像是掛一幅畫、像是剪一張簡報、像是床單上的花或格子... 她喜歡它們全都正正的齊齊的。另外像書架上的書的排列,當然也是很重要的;得照類別、書名、作者、顏色、書的大小等等一一排序好,C子才會愉快。還有像 html code 也一樣,C子不喜歡 dreamweaver,她喜歡自己一個字一個字地打出來,這樣才能照自己意思去做出讓自己眼睛愉快的排列。C子從來就喜歡正方形多過長方形、更多過圓形、當然更多過不規則形狀。
寫到這裡,C子已經不太懷疑自己是否有怪癖了... 上面的四點連自己看起來都覺得自己一定是很難相處的人。不過好險她的生活圈極為狹窄,而且這些所謂怪癖也不太會影響到他人,所以也還好。還得努力想想第五項怪癖... hmm.... 好像不是很困難就想到了:
5. C子蠻喜歡看點書的,也喜歡買書、喜歡排列書、喜歡欣賞排列好的書;但是她非常不喜歡讓別人看她的書。有人認為書就是要讀的,而且能讓越多人讀越好,像C子的父親就是這樣的人。C子經常會買書給父親讀,但是基於「好書要與大家分享」的想法,C子父親總是在自己看完後就借給朋友看,朋友再借給其他朋友,到最後回來的總沒有借出去的多,然後C子父親就會過一陣子就把所有的書都捐給圖書館。當然C子覺得父親真是個好人,這種行為是值得鼓勵的,但她就是做不到... 如果有人要跟她借書,她寧可買一本同樣的送給別人,也不願意跟自己的書分離(聽起來好像她從小就沒有擁有過自己的書,所以會對書有分離焦慮感... 也沒這回事.. 難道... 莫非是.. C子佔有慾特強?也不會啊.. 真是的)C子只是很珍惜自己的書罷了,如此而已。C子就連自己看自己的書,也都是小心翼翼 (看姊姊的書好像就沒有那麼小心了,真該檢討,呵呵);或許她覺得書除了內容以外,書的外表也是很值得欣賞的.. 尤其是書架上排列好的書,真是美觀啊~
說來說去,只要你不跟C子搶最後一樣東西吃/喝,不跟她借書,不在意她對溫度跟鐘錶上時間的無聊執著,C子好像還不太難相處呢... errr,真的一樣。
這次的怪癖題目是從 takol 同學那邊來的。根據 takol 同學說,遊戲規則是自己寫完答案之後,要繼續轉貼五個人來參加這個遊戲。本來很納悶為甚麼要用「貼」這個字,後來才知道這是來自英文*blog tag*;當自己寫好要去轉貼其他人時,就到別人blog 吆喝聲:「tag! you are it! 你被貼了!」即可。
C子找出了五個幸運的人兒,他們是~~ (鼓聲響起..):
brian
cindy
胡桃
shopping
sawala
p.s. 這裡有一篇吐巢 blog tag 的文章,也算是種反向思考吧?什麼東西甚麼觀點都會有人看不慣,然後也都會有人跳出來反駁,非常有意思... 我的想法是:takol 同學的觀點經常是我很認同的,所以他來貼,我也就乖乖繼續貼下去,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