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與女
這是以前的舊文,因為想到受虐致死的孩子們,想起了這一篇...
C子一面看報紙一面搖頭低喃,「我不懂,真的不懂」
『手浸滾水,女童受虐指頭燙爛露骨,七歲賴小妹:「媽媽用熱水弄的」五指末端壞死可能需切除,生母供詞反復覆否認虐兒』
『老少配婚前性行為,丈夫緩刑。他32歲她13歲,戀情曝光,少女家長狀告性侵害。他真情告白獲諒解,兩人結連理,檢方求情法官輕判』
『引狼入室,祖孫三代都沒放過。先與養女外婆同居,後娶養女母親,再性侵害未滿15歲養女,男子吃官司』
同一天的社會版,同樣發生在這個小島上,這些年輕的媽媽們,究竟是出了什麼問題?C子無法想像要是個多狠心多麼有病的媽媽,才會去虐待自己骨肉。要是個多麼粗心多麼不注意自己女兒多麼不盡責的媽媽,才會讓性侵害這種事發生在自己屋簷下。之前不是才發生過女童受虐至死?不是還聽說國中少女在自家浴室生孩子,做媽媽的全然不知情?報紙會報導出來了一定只是冰山一角,究竟還有多少可憐的孩子們每天生活在恐懼的陰影之下?
C子不久前才剛跟姊姊討論過她們的媽媽有多麼地盡責、多麼地愛護她們。從小到大,媽媽將姊妹倆照顧的好到連個蚊子叮的疤都沒有;直到長大離家後,姊妹兩才知道要把孩子們無憂無慮無傷無痛地帶大,是件多麼困難的事。離家後,東生個病,西跌個跤.. 兩姊妹光是照顧自己就已做的不甚理想,根本想都不敢想若是要照顧自己的孩子,會是多麼沉重的責任。「媽媽真是厲害呵!」姊妹倆由衷地佩服及感激。
可是那些失職的可惡母親們呢?要生就要能養,孩子是無辜的,他們並沒有要求要被生到這個世界,妳既然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就要負起這個責任。孩子應該是寶,不是出氣筒,不是男女關係的副產品,不是只要餵飽三餐就沒事了的麻煩。C子不禁想問,為什麼越沒有資格做父母的人們越要生?為什麼??
仔細再看看這幾條社會新聞,受虐的賴姓妹妹的媽媽是17歲就生了她,13歲結婚少女的父母年紀也只有30多,表示亦是早婚就生下孩子,14歲被養父性侵害的少女,她的外婆也是17歲就生了少女的媽媽,這個媽媽又是17歲就生下少女。這麼多生理成熟心理卻不成熟的年輕女子在尚未體驗到任何人生之前,就開始為人母,負起世上最重的責任之一,孩子帶孩子,這樣怎麼會不出事?連避孕都不懂的人,該怎麼去為另一條生命負責?
不是說沒有好的父母,有,而且很多.. 但是好是應該的,壞的才是我們該注意的。"死有輕如鴻毛,有重如泰山" 這麼一句老話,可是看看周大觀的死,以及前沒多久曾經因受虐至死而經媒體大力報導,三天後甚至沒人記得她的名字的小妹妹的死... 端看做父母的如何珍惜自己的孩子,就可決定孩子的命。當然這個世界是不公平的,可是這許多可以避免的慘事,為什麼還是不停地在人們身邊發生?
有些時候,C子會忿忿地想著,或許人們在要做父母前,應該先經過某種資格考試。連要做個律師、會計師、老師等都得經過考試,而這些工作沒有一個的責任比做父母要重大,可是只要有生殖能力有性交過程就能為人父母?並且這個社會已漸漸變為有能力有環境有認知的人們越生越少,完全沒有資格條件的人們卻生不停?C子並不是鼓吹優生學,只是看在孩子的幸福的份上,是否沒辦法提供足夠的照顧以及愛的人們就不該生孩子?還聽說過有做媽媽的為了怕影響自己的婚姻,所以對自己先生性侵害女兒裝做不知道沒看見,這種女人還能算是個母親嗎?什麼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什麼虎毒不食子.. 古人又錯了一次。
太多太多這種醜陋的事情就發生在我們四週,C子無奈地想著,這叫人怎麼是好?媽媽與女兒,在C子的認知裏,是天下最美好的關係之一,怎麼會有這麼多人不珍惜不愛護這種關係?想著想著,C子決定去打個電話給媽媽,有智慧如自己媽媽,她一定會知道該怎麼辦的。光是想到媽媽可以提供的 comfort,C子就已經感覺好的多了。「我真是太幸福了,有這麼好的媽媽」雖然還是蠻沮喪,C子卻露出了個小小的幸福微笑。至於社會上所發生的這些令人髮指的事件,C子不懂,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呢?你有任何答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