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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哪門子的『人權立國』?

【人權團體發動反刪除 抨擊修法邏輯不通 歧視愛滋病患者 人權走回頭路 】
轉載自:【 中時晚報 焦點話題 / 修淑芬 / 2005.04.12】

台灣立法殿堂的人權觀念,走回頭路!民進黨籍立委侯水盛等人連署刪除「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中「第6條之1」對愛滋感染者的具體人權保障。此舉無異大開人權倒車,人權團體抨擊指出,立委們修法的理由不僅「邏輯不通」,反而還帶頭來歧視愛滋病患者。

包括侯水盛、王世堅、林重謨、藍美津等37位立委,連署在本會期建議修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6條之1、第17條」條文,要刪除原條文中對感染者「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或與其他不公平之待遇。未經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同意,不得對其錄音、錄影或攝影」的明文保障。

而立委連署修正的理由,竟是「愛滋病毒防治已經是全球一致努力的目標」,所以,原條文的「保障」等於是讓原法成為愛滋病患的「保護」法,棄國人的健康、安全於不顧,故為了維護國人健康安全,防止無辜遭受愛滋病毒的感染,應予以修正。

這樣的修法大動作,竟是出自標榜「人權立國」執政黨的立委手中,包括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性別人權協會、路得之家、婦女新知、台灣人權促進會等20多個人權團體,上午連署發動「反刪除」行動,誓言捍衛唯一保障愛滋患者人權權益法條。

連署團體抨擊,主導修法的侯水盛委員本身就是出自醫界,竟不懂得愛滋傳染的途徑,也不了解衛生署防治愛滋的重點,當大陸已在推動制定反歧視愛滋的法律之際,台灣的立委諸公竟不是在「防病」,卻是在「防人」,立委帶頭的,竟然是要歧視愛滋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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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過聽到這個消息—在2005年的今天,竟然在我們的立法院裡還有不少立委連署要求修掉這唯一保障感染者的法律,美其名要「保護未受感染者」。然而,實況是,在社會仍普遍歧視感染者的狀況下,再次默許偏見的橫生蔓延,剝奪愛滋感染者所剩不多的生存空間,不僅是「懲罰病人」,也再次把未受感染者推向危險的邊緣... 當社會不公義到處蔓延時,法律將是社會最後的良心。但如今,這最後的良知卻也岌岌可危。默許,就是偏見的共犯。(台灣關愛之家協會)

1995年提案增訂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立委名單:
沈富雄、彭百顯、姚嘉文、許國泰、謝長廷、周伯倫、陳昭南、張旭成、許添財、邱連輝、蔡同榮、劉文慶、尤宏、廖永來、江鵬堅、葉菊蘭等16人。

2005年提案刪除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部分條文立委名單:
侯水盛蔡啟芳彭紹瑾林進興魏明谷陳瑩王淑慧張慶惠郭玟成盧博基郭俊銘陳重信柯建銘高建智藍美津蔡啟昱陳憲中王塗發莊和子黃昭輝謝明源郭榮宗林耘生黃劍輝王世堅林重謨莊碩漢江昭儀薛凌林樹山顏文章吳富貴邱永仁盧天麟林為洲張花冠曹來旺等37人。

對於這37位@#$%^&,套句某週刊的評分:劣 劣 劣 劣 劣


Comments

說個極不厚道又缺德的話:『上面的立委家裡要是有人得愛滋病,應該再也不會推動修這種法了。』
弱勢弱勢,愛滋病人除了病,還得遭受各種天譴說,
的確有太多人性爛交,可也有無辜者被性爛交的另一半傳染,
另一些由母體傳染先天性的愛滋兒也隨著倒楣,
政府不面對這些問題,些這個法要幹什麼?
吃太飽沒別的法可修了嗎???

是啊.. 為什麼那麼多不懂得將心比心的人會當選?
扁政府真的不知道在幹什麼?許多許多與意識形態無關,不關藍綠,只關民生的法案事項,為什麼都不處理?

或許回頭想想,他們完全不處理也好..
光看看已經做的教改,看看轉帳金額,看看現金卡廣告..
這個政府好像是在修漏水的 -- 完全沒有計畫沒有方針,只會哪裡漏哪裡補,而且是越補越漏...
經濟就算了,連治安都要全民自己來拼,政府是做什麼的啊?
乾脆總統也讓全民來做好了,反正繳完稅後還事事都得靠自己

[ 繼 續 嘆 氣 ]

所以,應該將這個條文修訂為: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為避免其傳染於人,應直接推入焚化爐銷毀。有關前項之焚化爐選址,應由主管機關依感染者所在地方自治機關環保單位有無設置焚化爐設施決定之。」

這樣立委諸公覺得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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