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妹妹傷心事件的兩三事

鬧了一陣子的邱妹妹傷心事件終於算是落幕,新聞已不再報導,再過沒多久,就會像所有的新聞一樣,更將從人們的記憶中淡去。可是整個事件的過程當中,除了每天各方吵罵指責道歉到不行之外,除了見證媒體的弱智傾向之外,這事件究竟留下了一些什麼?中國時報有一篇*邱小妹,沒完沒了刪節號*的文章列出了一張清單,"時時刻刻提醒:千萬別讓邱妹妹淪為兩星期壽命的晚餐話題,相反地,讓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天逼問自己:「在我的能力範圍內,還能夠多作些什麼,來防止下一個悲劇?」"
看著這份清單,感覺有點無奈,因為跟所有台灣其他社會內省的聲音一樣,再怎麼樣地一字一血淚,也都只有狗吠火車的效果。姑且不論這份清單內容是否夠完整,但它至少是個有建設性的反省,也點出了改善的方向。不過如果你問說是否可以樂觀等待政府及有關人員能從善如流,一項一項地改善,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但是如果不能期待政府,那麼我們還繳哪門子稅?這... 就是身為小民的悲哀了) 還是來稍微檢視一下這份有良心、政治正確,但幾乎是絕無實現之日的清單吧。
光是清單的第一項就問題大大.. "一般人對於周遭發生的家庭暴力,是否有足夠意願及管道進行干預?警政及社福機構對於家暴的警示,是否有足夠人力、正確心態及訓練進行處理?"
曾經有一個安靜的深夜裡,突然聽到正後方的鄰居家有小孩哭聲,女人叫救命聲,東西摔撞聲,男人咆哮聲;是你你會「有足夠意願及管道進行干預」嗎?還是認為這是別人家務事,反正多半是夫妻吵吵架罷了?結果C子是那個唯一「有足夠意願進行干預」的人,她報警了。知道為什麼C子知道自己是「唯一」報警的人嗎?很簡單,因為報警沒多久後,警察就到她們家來按鈴了,*只是想知道這家人是否有報警*....
警察先確認了報警之人,然後才去查看正在上演家暴的鄰居家... 完全不能了解其中的邏輯為何?如果當時真的發生了極為嚴重的傷害事件怎麼辦?是否一定要像邱妹妹事件似的,先發生事件,再上新聞頭條,然後再來檢討程序,再來責任歸屬,再來鞠躬道歉?
清單接下來提到醫療方面。光是健保是否漲價的問題就已經在那蠢蠢欲動,還提什麼其他體系問題的改善?衛生署長陳建仁才說過,目前健保尚有5%至 10%的可節約空間,如果能有效的減少浪費,並落實各項節約的方法,在一年內應該就不需要再調整健保費。Hmm.. *如果能.. 就不會....*,當說這種話時,多半是不能。還要繼續期待嗎?
再來是對官僚及媒體的期待。對於這兩項,多說一句都是浪費口水,還是去散散步,賞賞花,或睡個午覺吧~
這份清單如下:
家暴的:
社會預警及庇護體系:鄰里、學校、社工機構之間,是否架構出足以事先預防虐童暴力的警示系統?一般人對於周遭發生的家庭暴力,是否有足夠意願及管道進行干預?警政及社福機構對於家暴的警示,是否有足夠人力、正確心態及訓練進行處理?
法律與親權:法律對於親權行使的規範為何?管教、體罰與家暴的法律分野在哪(兒童福利法並未明訂)?例如:英國甫通過法律,父母有權體罰子女,但以「不留下傷痕」為限,台灣是否應該訂立類似法條?
監護權:最近幾個家暴事件,施暴者多為單親父親,現行法院對監護權判定多偏向父方,是否應該檢討?對於特殊家庭,是否應建立訪視機制?訪視機制能否正確判斷監護人是否適宜?
醫療的:
轉診制度及健保體系:轉診制度失衡,只是健保遊戲規則、區域醫療資源、民眾看診心態等多重因素交互作用下的病徵,重症患者禁止跨區轉診後,會不會出現其他問題?所謂緊急醫療網或EOC的破洞在哪裡?
偏遠地區醫療問題:資源最豐沛的首善之區,都會發生邱小妹事件,若像台東沿海等「百公里內沒有醫院」的鄉郊地區,類似緊急醫療事故如何處理?
醫學倫理教育及醫院管理:從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到居間聯繫的醫療網人員,能否在反覆麻痺的日常值班中,維持救人性命的熱忱?醫院的管理及獎懲系統,是否逼迫醫護人員「異化」、只求績效?甚至暗蘊舞弊造假的風氣與漏洞?還是能鼓勵他們「勿忘初心」、視病如親?
官僚的:
政策與管理:對於事先防堵家暴、事後緊急照護,能否提出有效的法規與對策?對於轄下的醫療、社福、警政機構,是否能有效管理,適當賞罰?
危機反應:萬一類似傷害已經造成,如何降低外界疑慮、減少政治口水,適切回應民眾期待,並作出對策反應及相關獎懲,確保傷害不再發生?
媒體的:
報導心態及角度:連續兩周的飽和報導中,是否正確地挖掘問題、暴露問題?報導角度有無偏差?是否跟隨政治人物或當事人起舞?是否潛存「禿鷹式」的報導心態?
角色介入:是否過度介入新聞事件,助長「獵殺女巫」式的社會氛圍?是否過度侵擾當事人,造成報導對象的不當壓力?